• slider image 378
  • slider image 377
  • slider image 375
  • slider image 364
  • slider image 367
  • slider image 368
:::
教務主任 吳庭耀 - 公告轉知 | 2022-03-03 | 點閱數: 613

臺南市南區日新國民小學

110學年度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人員甄選簡章

一、依據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

二、甄選類別:外聘課後照顧服務人員(身心障礙者)

三、甄選名額:預計共招收正取 1 名(身心障礙者)。

四、 110 學年度課後照顧服務時間與教師數

(一)一年級:週一、三、四、五 12:40至 17:40 及週二 16:00~17:40 教師 1 名。

五、服務內容

(一)課後照顧輔導,指導學生完成回家作業,學習課業內容。

(二)於作業完成後,安排閱讀指導、國語數學加強、體能活動等課程教學。
(
三)留意上課學生出缺席狀況,並留意學生健康與安全事宜。

(四)親師溝通,與學生家長及班導師相互合作,保持良性溝通互動。

六、核薪方式:每節鐘點費上班時間(下午 4:00前)新台幣 320 元、下班時間(下午)新台幣 400 元(然若該班學生數未達 16 ,則為 350 元)。
 

七、報名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未滿 10年者,不得參加甄選)。

2.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 9 條第 1項各款之情事。

3.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 條及第 33條規定之情事。

4.以不適任教師資遣或退休者不得報考。

5.具備身心障礙手冊資格

報名者若因事前未察覺而於放榜錄取後發覺,應予以解聘。

(二)報名資格:須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合格教師。

2.曾依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或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聘任之教師。

3.公私立大專院校以上畢業,並修畢師資培育規定之教育專業課程者。

4.符合兒童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者,但保母人員不包括在內。

5.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並經直轄市、縣(市)教育、社政及勞政等相關單位自行或委託及報備核准辦理之一百八十小時專業課程訓練結訓者。

八、所需證件資料

 (一) 繳交報名表,空白表格請參考簡章第 4頁。

 (二)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簡歷表乙份。

(四)其他相關證書或資料(如:合格教師證書影本、代理代課服務證明書、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影本、 180 小時課後照顧服務人員專業訓練課程結訓證書影本)

 (五)身心障礙手冊

以上資料如有偽(變)造者,除隨時取消資格應聘資格外,並自負法律責任。

九、甄選方式

(一)書面資料審查(含資格、學歷、任教經歷、特殊表現、教學理念、…): 將依寄送之履歷資料進行書面審查,擇優者進行面試。
(二)面試:通過書面審查者將擇優以電話通知到校面試,面試評選錄取者將以電話通知任用。

(三)請於111年 3 月 24 日(星期四)前將書面審核資料親送或寄送至

「702 臺南市南區金華路一段 473號 日新國小教務處 吳庭耀主任收」

封面請註明:「課後照顧班甄選。逾期不候,寄送資料將以郵戳日期為憑。

十、聘期:

(一)聘用時間為課後照顧實際開班起、迄日止。

(二) 依課後照顧班實際開班聘用,聘用時間範圍為 111年 3 月起至 110 年學年度止,期間如因參加學生人數不足無法開班或工作表現不佳,本校得終止聘用,不得異議

(三)經本校聘用後,為維護學生受教權益,未經本校同意者或通過不得離職。

十一、錄取名額:正取 1 名,備取 1名。錄取後,所帶領之課後照顧班將依據甄選結果進行分配。

十二、錄取公告:111年 3 月 25(星期五)公佈於「日新國小首頁之學

      校消息公告」(https://www.zhes.tn.edu.tw/)。

十三、聯絡電話: 06-2912931 轉 510  吳庭耀主任。

十四、簡章及報名表請至日新國小學校網站下載參閱。

:::

教職員OPENID登入

跑馬燈訊息

語言選擇 Translate

站內搜尋

行動 QR Code

https%3A%2F%2Fschoolweb.tn.edu.tw%2F%7Ezhes_www%2Fmodules%2Ftadnews%2Findex.php%3Fnsn%3D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