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特殊教育法」、「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及「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暨本局 110年 12月 14 日南市教特(二)字第 1101523761 號函核定辦理。
二、各類鑑定期程摘要如下:
(一)提早入小學鑑定安置:初選報名自 111年 1月 13 日(星期四)至 1 月 19 日(星期三) 每日上午 8時 30分至中午 12 時,下午 1 時 30 分至 4 時。初選日期為 111 年 2 月 19 日(星期六)。
(二 )國小音樂資優學生鑑定安置:初選報名自 111年 3月 14 日(星期一)至 3 月 18 日(星期五) 上午 8時至中午 12時,下午 2 時至 4 時。鑑定日期為 111 年 4 月 17 日(星期日)。
(三)國小一般智能優異學生鑑定安置:初選報名自 111年 3月 14 日(星期一)至 3 月 18 日(星期五) 上午 9時至中午 12時,下午 1 時 30 分至 4 時。初選日期為 111 年 4 月 16 日(星期六)。
(四)國小創造力資優方案學生鑑定安置:報名自 111年 4月 11 日(星期一)至 4 月 14 日(星期四) 上午 9時至中午 12時,下午 1 時 30 分至 4 時 30 分。鑑定日期為111年5月 28 日(星期六)。
三、檢附上述各類學生鑑定安置計畫1份(如附件),亦可至本市特殊教育資源中心網頁(https://reurl.cc/Q6y0r9)瀏覽及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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