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南區志開實驗小學 106 學年度長期代理教師甄選簡章
壹、依據:
一、依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等相關法令規定。
二、依臺南市教育局函文第1060745623號辦理。
貳、甄選類別、錄取名額及聘期:
一、甄選類別:五年級代理導師(調用教師缺額)
二、錄取名額:錄取1名 、備取1名。
三、聘期:從 106年 8 月 30 日起至 107 年 7 月 1 日止(實際期程以市府核定為準)。
四、如代理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聘。
五、受聘教師需視學校需要協助行政工作,並配合學校辦理(參加)相關校內外教學活動(例如:導護、教學準備日、本校實驗教育課程、融合教育、教學展演、校慶活動等)。
六、上述備取,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如甄試成績未達 80分,不予錄取,且經甄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從缺」,另備取名額得予酌減或取消。
參、公告時間、方式及簡章表件:
一、公告時間:
(一)第 1 次招考公告時間 106 年 8 月 8 日(星期二) 16 時至 106 年 8 月 13 日(星期日) 16 時
(二)第 2 次招考公告時間 106 年 8 月 14 日(星期一) 16 時至 106 年 8 月 15 日(星期二) 16 時
(三)第 3 次招考公告時間 106 年 8 月 16 日(星期三) 16 時至 106 年 8 月 17 日(星期四) 16 時
二、方式:公告於本校網站(https://www.zkes.tn.edu.tw/)、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代課人力系統(http://104.tn.edu.tw/)、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公告區(http://www.tn.edu.tw/index.htm)。
三、簡章表件:上開網站下載使用(簡章、報名表、切結書、委託書等)。
肆、報名日期、地點、應繳交證件及方式:
一、報名日期:
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錄取人數額滿時,即不再辦理後續招考,惟是否額滿,請自行查閱本校網站( https://www.zkes.tn.edu.tw/)公告。
(一)第 1 次招考公告時間 106 年 8 月 8 日(星期二) 16 時至 106 年 8 月 13 日(星期日) 16 時
(二)第 2 次招考公告時間 106 年 8 月 14 日(星期一) 16 時至 106 年 8 月 15 日(星期二) 16 時
(三)第 3 次招考公告時間 106 年 8 月 16 日(星期三) 16 時至 106 年 8 月 17 日(星期四) 16 時
二、報名地點:本校教導處。電話: 06-2619431#101
三、報名應繳交證件:
(一)「報名表」及「切結書」各 1 份。
(二)最近 3 個月內 2 吋半身脫帽相片,請貼於報名表。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四)大學以上學歷證件。但持有國外學歷證件者,需另繳驗駐外單位驗證之中譯本學歷證明文件。
(五)甄選類科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
(六)委託書(有委託他人代為報名時需繳交,及受委託者之身分證件)。
四、報名方式:
(一)請於報名截止前於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代課人力系統申請,將報名表、學歷證明、履歷表、證書等相關資料電子檔以 E-mail寄至 tnglp@mail.tn.edu.tw 及 gouruwei@gmail.com 信箱,並於報名截止前以電話聯繫並確認。
(二)正本紙本資料於招考當天繳交查驗。
伍、報名資格:
一、基本條件: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未滿 10年者,不得參加甄選)。
二、具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報考:
(一)「教師法」第 14條各款情事者。
(二)「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條及第 33 條各款情事者。
(三)以不適任教師資遣或退休者。
(四)最近 3年懲戒處分或申誡以上之行政處分者。
三、資格條件:
(一)第 1 次: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同時列為臺南市 106 學年度國民小學代理教師候用名冊者。
(二)第 2 次: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尚在有效期間者;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三)第 3 次: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尚在有效期間者;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大學以上畢業者。
陸、甄選日期及地點:
一、甄選日期:
(一)第 1次招考甄選日期 106年 8月 14 日(星期一)上午 9 時 30 分
(一)第 2次招考甄選日期 106年 8月 16 日(星期三)上午 9 時 30 分
(一)第 3次招考甄選日期 106年 8月 18 日(星期五)上午 9 時 30 分
二、甄選地點:
應試人員請於甄選日期當日上午 9時 10 分以前親自至本校教導處報到,逾時不得進入試場。
柒、甄選方式及配分比例:
一、書面審查:自備學經歷專長履歷一式( A4大小,格式自訂)親自參加甄選。
二、試教:(第 1 次招考列入臺南市 106學年度國民小學代理教師候用名冊者得免試教)
(一)範圍:五年級數學翰林版第 9冊,請自訂教學單元。
(二)時間:每人 10 分鐘。
(三)試教現場無學生。
三、口試:
(一)以教育理念、教學知能、班級經營、本校實驗教育課程及學校行政為主。
(二)時間:每人 10 分鐘,得視人數多寡調整,於試教應試完竣後隨即舉行。
四、計分方式:試教成績 50%,口試成績 50%。
五、總成績相同時,以試教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六、甄試總成績未達 80分,不予錄取,且經甄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從缺」,另備取名額得予酌減或取消。
捌、甄選結果公告、通知、成績複查及錄取報到
一、甄選結果:
(一)第 1 次招考甄選結果公告: 106年 8 月 14 日(星期一)中午 12 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取人員。
(二)第 2 次招考甄選結果公告: 106年 8 月 16 日(星期三)中午 12 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取人員。
(三)第 3 次招考甄選結果公告: 106年 8 月 18 日(星期五)中午 12 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取人員。
二、成績複查:
(一)成績複查時間:
1.第 1次招考甄選成績複查日期: 106年 8 月 14 日(星期一)下午 4 時前。
2.第 2次招考甄選成績複查日期: 106年 8 月 16 日(星期三)下午 4 時前。
3.第 3次招考甄選成績複查日期: 106年 8 月 18 日(星期五)下午 4 時前。
(二)凡欲申請複查成績者,限本人或委託人(需攜帶委託書)親自於上述時間,至本校教導處以書面申請。【申請複查考試成績,不得要求提供參考答案,亦不得要求告知試教委員及口試委員之姓名或其他有關資料】。
三、錄取報到:
(一)第 1 次錄取報到日期 106年 8月 15 日(星期二)上午 10時前至教導處報到。
(二)第 2 次錄取報到日期 106年 8月 17 日(星期四)上午 10時前至教導處報到。
(三)第 3 次錄取報到日期 106年 8月 21 日(星期一)上午 10時前至教導處報到。
(四)以上報到時程,錄取人員如逾期未報到者,即予取消應聘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並依通知時間辦理報到,否則視同放棄。
玖、其他
一、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而致上述日期需作變更,悉於本校網站首頁公告。
二、應考人之基本條件、報名資格,如於聘任後發現偽造不實者,應予解聘,尚未聘任者,註銷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應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三、錄取人員應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 (含胸部 X 光檢查合格證明),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不得異議。
四、錄取聘任之代理教師於受聘期間,應享之權利與義務,則依教育部訂定發布之「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 7條、第 8 條暨「臺南市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等相關規定辦理。
五、申訴專線電話: 06-2619431轉 101(教導處)
六、身心障礙應考人考試之適當服務措施: 06-2619431#101郭宥慈主任(教導處)
七、考試相關事項: 06-2619431#101郭宥慈主任(教導處)
拾、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證嚴法師
寸 | ㄘㄨㄣ | ˋ | 草 | ㄘㄠ | ˇ | 春 | ㄔㄨㄣ | 暉 | ㄏㄨㄟ |
本校營養午餐有供應甲殼類、芒果、花生、牛奶及羊奶、蛋、堅果類、芝麻、含麩質穀物、大豆、魚類、使用亞硫酸鹽類等11種及其製品,不適合對其過敏體質者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