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3條第1項規定:「雇主應防治性騷擾行為之發生。其僱用受僱者三十人以上者,應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並在工作場所公開揭示。本校於109.6.22經校長同意訂定「 臺南市南區志開實驗小學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以提供本校所有受僱者、派遣勞工免於性騷擾侵擾之工作環境。。
2. 為維護此一承諾,本校特以書面加以聲明,絕不容忍任何本校之各級主管、受僱者同仁(包括求職者)、派遣勞工及第三者等,從事或遭受性騷擾行為。本校所有受僱者、派遣勞工均有責任協助確保免於性騷擾之工作環境,如果妳(或你)感覺到遭到性騷擾行為之侵害,或目睹及聽聞這類事件發生,應立刻通知本校人事單位,以便依據本校所制定之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之相關規定,做出合適之處理。本校絕對禁止對通報此類事件者、提出此類申訴者及協助性騷擾申訴或調查者,有任何報復之行為。本校將對此類事件之申訴進行深入而迅速之調查,並對申訴者、申訴內容及處理結果儘可能採取保密措施。性騷擾行為如經調查屬實(包括誣告之情形),本校將採取合宜之措施來處理,包括對加害人加以懲處,必要時甚至逕行解僱。
3.檢附「 臺南市南區志開實驗小學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
證嚴法師
南 | ㄋㄢ | ˊ | 橘 | ㄐㄩ | ˊ | 北 | ㄅㄟ | ˇ | 枳 | ㄓ | ˇ |
本校營養午餐有供應甲殼類、芒果、花生、牛奶及羊奶、蛋、堅果類、芝麻、含麩質穀物、大豆、魚類、使用亞硫酸鹽類等11種及其製品,不適合對其過敏體質者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