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 25 條第 2 項、第 70 條第 1 項第 1 款及第 2 項。
二、公告事項:本市公、私場所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應主動清除場所內之登革熱病媒蚊及其他孳生源,自即日起,凡未主動清除者,本府依傳染病防治法第 70 條第 1 項第 1 款規定,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並得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按次處罰之;或依同條第 2 項規定對於屆期仍未完成改善情節重大者,命其停工或停業。
證嚴法師
本校營養午餐有供應甲殼類、芒果、花生、牛奶及羊奶、蛋、堅果類、芝麻、含麩質穀物、大豆、魚類、使用亞硫酸鹽類等11種及其製品,不適合對其過敏體質者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