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局來文,
主旨: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 113 學年度中央課程與教學輔導諮詢教師團隊兼任專案教師(以下簡稱專案教師)遴選案,如說明,請轉知貴校教師踴躍參與遴選,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3 年 5 月 15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35501513 號函辦理。
二、檢附旨案專案教師實施計畫及遴選簡章各 1 份,擇要說明如下(詳請參考附件實施計畫及遴選簡章):
(一)服務期程:自 113 年 8 月 1 日至 114 年 7 月 31 日止。
(二)遴選資格:現任高級中等學校、國民中學或國民小學之合格教師。
(三)遴選標準:
1、具服務熱忱、願意接近人群、善於溝通、具時間規劃、反省性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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