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 108 年 2 月 25 日府民徵字第 1080244837 號函辦理。
二、開放參觀日期: 3 月 17 日(星期日)及 18 日(星期一)上午 9 時至下午 3 時,計 2 日。
三、登艦注意事項如下:
(一)本次開放對象為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登艦時請出示具照片之合法證件。
(二)外籍配偶由具中華民國國籍之配偶陪同登艦;外籍看護須陪同具中華民國國籍之雇主登艦,登艦時均請出示具照片之合法證件。
(三)外籍人士未經事先申請不得登艦。
(四)因安全考量,請勿使用空拍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