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教育部修正「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名稱並修正為「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9 年 6 月 29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090063918E 號函辦理。
二、檢附教育部原函、發布令影本及修正辦法,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link to http://course.tn.edu.tw/school.aspx?sch=1145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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