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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體衛組長 - 訓導處公告 | 2021-08-04 | 點閱數: 353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0 年 8 月 2 日
發文字號:南市教安(一)字第 1100910933 號
速別: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二
     
主旨:有關專案協助有生計需求之學生參與安心即時上工計畫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0 年 7 月 27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00089604 號函辦理。
二、為加速行政流程及簡化作業,並進行專案媒合,本專案辦理方式,說明如下:
(一)請檢具下列文件,依旨揭計畫規定逕行向轄區就業中心申請,勞動部將予優先核定:
1、公部門用人工作機會申請表(如附件 1 ):請於「人員所需基本條件」欄位註明「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學生專案」。
2、欲協助上工之學生清冊(如附件 2 ):含姓名、身分證字號、行動電話及 email 。
(二)請於申請前開專案媒合之工作機會時,確認欲協助上工之學生數應與所開發之工作機會數相同,俾利完成專案媒合。如用人單位未提供符合資格之學生名單,所開發之工作數則提供予一般民眾申請。
(三)經勞動力發展署各分署函復核定工作機會後,請依限回復上工學生之上工日期、進用人員申請登記表(如附件 3 )、求職登記表(如附件 4 )及法定代理人同意書(如附件 5 )。
三、參加本計畫者須年滿 15 歲以上,未滿 18 歲者另須經法定代理人同意。
四、另因本計畫用人單位所需人力實屬職缺性質,爰進用人員仍應納入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 38 條定額進用之員工總人數及身心障礙者計算範圍。
五、如有申請相關疑義,請逕洽轄區就業中心詢問:
(一)臺南就業中心,電話: 06-2371218 。
(二)永康就業中心,電話: 06-2038560 。
(三)新營就業中心,電話: 06-6328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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