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賽
訪客
-
教導處
|
2016-05-05
|
點閱數:
407
主旨:
函轉教育部體育署(以下簡稱體育署)轉知中華民國志願服務協會主辦之中華民國第 18 屆「志願服務獎章」頒授要點及候選人推薦表等資料,請擇優推薦適當人選,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體育署 105 年 4 月 27 日臺教體署全(一)字第 1050011211 號書函辦理。
二、為落實志願服務法,表揚對推動學校教育、社會教育、體育業務及青年發展業務,有具體優良事蹟之績優志工、志願服務團隊及運用單位,特辦理旨揭計畫。
三、檢附實施計畫及各申請表件各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