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
訪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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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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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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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
(一)國中學生:
1、台語通過 B2 級以上(中高級);客家語通過中級以上
認證;原住民族語通過族語中級以上認證合格者,嘉
獎 2 次。
2、台語通過 A2 級以上(初級);客家語通過初級認證;
原住民族語通過語言能力初級認證合格者,嘉獎 1 次
(二)國小學生:台語通過 A1 級(基礎級)以上;客家語通過初
級以上;原住民族語通過語言能力初級以上認證合格者
,由學校給予獎狀乙紙。
三、符合上開計畫?獎者,校(園)長填具附件獎勵申請表,
於文到 2 週內,免備文逕寄本局課程發展科辦理統一?獎;
教師及學生部分,由貴校依權責辦理獎勵,填具附件清冊
,免備文寄本局課程發展科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