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南投縣政府112年8月14日府教學字第1120192876號函辦理。
二、申請期間:112年10月14日前提出申請。
三、申請對象:凡設籍南投縣六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之學生,符合規 定而未享有公費及政府其他獎學金,並有書面證明者,得向學校提出。
四、申請方式:由學校初審合格後,請造冊併同相關佐證資料彙整,免備文逕寄(送)南 投縣政府教育處學管科魯名凱輔導員收(信封上請註明:112-1南投縣中等以上清寒優秀 學生獎學金申請);另申請名冊電子檔請寄至tayalolddad@gmail.com信箱,主旨請註明: 「(學校名稱)112-1南投縣中等以上學校清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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