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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黃雅玲 - 獎助學金 | 2024-04-10 | 點閱數: 64
一、依據慈林教育基金會2024年3月29日慈字第013號函辦理。 二、如對旨揭資料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該基金會承辦人楊小姐詢問(電話:03-9650515,轉分機231)。
教務處 黃雅玲 - 獎助學金 | 2024-04-03 | 點閱數: 101
一、依據財臺南市政府社會局113年4月1日南市社助字第1130460477號函辦理。 二、公益信託補助原則如下: (一)為有效整合資源,以不重複政府或其他單位補助為原則。 (二)該公益信託之補助須符合專款專用之原則。 (三)每案補助金額最高以新台幣五萬元為限,若受助個案情況特別或需求經費超過該公益 信託補助上限,將視個別狀況以專案方式處理。 三、獎助項目: (一)生活扶助: 1.陷入困境之未滿十八歲之兒童、青少年。 2.家中主要經濟負擔者,因遭受緊急災難(例如:車禍、火災、失蹤…)、重大疾病 (重病、法定傳染病、特殊疾病…)、重大天然災害導致生活... 觀看完整文章
教務處 黃雅玲 - 獎助學金 | 2024-03-25 | 點閱數: 114
一、依據「桃園市113年度推行小康計畫仁愛獎助學金實施計畫 」辦理。 二、申請資格: (一)設籍本市6個月以上(112年9月1日前設籍桃園市,由學校 審核認定之)各區公所列冊登記低收入戶之子女就讀國內 公私立大專院校(不含研究所)、高中職及就讀本市各國中 小學生(低收入戶證明有效期限須超過113年3月31日)。 (二)112學年第1學期在校期間無記小過(含)以上紀錄者(銷過及 功過相抵者均不符合申請資格)。 (三)未具有公費生資格。 三、申請方式: (一)本市市立學校:申請人填具申請表並備妥相關證明文件交予各... 觀看完整文章
教務處 黃雅玲 - 獎助學金 | 2024-03-25 | 點閱數: 74
一、依據社會救助法第15-1條規定辦理。 二、旨揭方案提供本市列冊低收、中低收入戶18歲至25歲(民國94年7月1日前出生)在學青年為主,目的為透過職場體驗,使青年從中充實工讀經驗、學習職場相關技能、培養正確職場觀念及多元體驗學習機會,讓青年在未來就業有正確方向,並培養未來入職場的就業能力。 三、報名資訊如附件。
教務處 黃雅玲 - 獎助學金 | 2024-03-19 | 點閱數: 131
一、對象: 1.設籍台南市滿6個月以上,就讀台南市公私立高中職學生 2.家境清寒、品行端正、立志向學,且經師長推薦者。 3.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 二、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3年4月30日止 三、獎學金金額:5000元 四、申請辦法詳如附件。
教務處 黃雅玲 - 獎助學金 | 2024-03-19 | 點閱數: 52
一、本獎助學金係由各界傑出企業及本系畢業校友,以指定用途方式,捐款至本系「113學年度朱金鐘先生土木工程人才培育獎助學金」,作為大學部入學獎助學金。 二、113級大一新生經由申請入學或四技二專管道入學者,第1學期註冊完成後,於該學年11月在學者,除行政院減免學雜費外,本系另額外頒發獎助學金1.5萬元。 三、相關資訊請參閱本系網站:https://ce.chu.edu.tw/index.php。
教務處 黃雅玲 - 獎助學金 | 2024-03-15 | 點閱數: 94
一、依據中華民國嘉義市政府113年3月12日府民禮字第1131201075號函辦理。  二、獎助對象:凡設籍嘉義市6個月以上(最遲須於 112年 10月1日前遷入嘉義市),現就讀國內經政府立案公私立高中(職)、大專院校之非低收入戶學生,因家庭遭遇變故或家境清寒,致生活及負擔學費陷於困難者。  三、申請期間:113年3月1日至113年3月31日。  四、獎助名額及金額:公立高中職補助1萬元,私立高中職補助1.5 萬元,公立大專補助2.5萬元,私立大專補助3.5萬元。  五、申請方式:申請書件應送至送至嘉義市政府民政處宗教禮俗科 嘉義... 觀看完整文章
教務處 黃雅玲 - 獎助學金 | 2024-03-14 | 點閱數: 120
一、實施單位:本獎學金由「財團法人慶寶勤勞社會褔利慈善事業基金會」頒佈發放。 二、申請對象:高級中等學校(含進修學校)及五年制專科學校一~三年級學生。 三、申請條件: (一)申請人持有戶籍所在地之地方政府核發之低收入戶家庭證明。 (二)各項成績標準如下: 1.學業(智育):112學年度上學期平均成績達80分(含)以上且無任一學科不及格。 2.操行(德育):112學年度上學期操行成績80分(含)以上,且德行評量無小過(含)以上之處分。無操行成績者,以評語無負面評語為標準。 3.體育:112學年度上學期體育成績70分(含)以上。若無體育成績(非必修或選修課程)則無... 觀看完整文章
教務處 黃雅玲 - 獎助學金 | 2024-03-14 | 點閱數: 100
一、依據:        財團法人白曉燕文教基金會為營造安居樂業的社會,讓孩子平安長大及感謝警界        辛勞,鼓舞警察士氣,特訂定本辦法。 二、獎學金頒發對象:(已畢業大四學生、研究所、碩士、公費生等無法接受申請)         現就讀於國內各公私立大專院校、高中、高職之肄業正式學生(含夜校生)。                 【備註】就讀高中職一年級新生,因... 觀看完整文章
教務處 黃雅玲 - 獎助學金 | 2024-03-12 | 點閱數: 86
一、依據澎湖縣政府113年3月8日府教國字第1130904518號函辦理。 二、申請期間:113年3月15日起至113年4月15日。 三、申請對象:凡設籍澎湖縣政府並居住六個月以上(戶籍為準)之之清寒優秀學生肄業於公 私立各級學校(高中、職及國民中小學限在澎湖縣肄業者)並符合下列各款標準及資格者得 由學校申請之(一年級上學期新生除外)。 四、申請方式:申請需由肄業學校初審合格後,併同清寒(低收、中低收及清寒證明)文 件彙集造冊(依學業成績高低順序)免備文掛號寄至澎湖縣政府教育處國民教育科彙辦 (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 五、獎學金相關訊息,相關書表格式請... 觀看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