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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 高天文 - 一般公告 | 2025-02-19 | 點閱數: 116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4年2月3日臺教學(二)字第1142800378A號函辦理。

二、薦送獎項:

(一)卓越學校獎:積極推動學輔工作成效卓著、具推動特色且足為楷模之學校。

(二)特殊貢獻人員獎:長期致力於學輔工作之推展,對學輔工作具重大貢獻且足為楷模者。

(三)傑出人員獎:

1、傑出學輔主管獎:從事學輔工作表現優異之學校行政單位各級主管且足為楷模者。

2、傑出學務人員獎:從事學生事務工作表現優異且足為楷模者。

3、傑出輔導人員獎:從事輔導工作表現優異且足為楷模者。

4、傑出導師獎:從事發展性輔導工作,表現優異且足為楷模者。

5、傑出行政人員獎:對學輔政策方案規劃及執行有具體顯著或持續性貢獻之各級政府行政人員(包括各級政府設立之輔導諮商中心人員、主任及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