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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楊婷如 - 一般公告 | 2025-11-25 | 點閱數: 93

一、 為鼓勵社區優秀學生入學,獎勵本校國一及高一入學新生奮發向上,特
別訂定本要點。
二、 獎勵對象
(一) 選擇就讀本校國中部之國一新生。
(二) 透過直升入學、免試入學及特色招生入學進入本校高中部就讀之高一新
生。
三、 獎勵條件及原則
(一) 國一新生入學獎學金
1. 國小畢業成績榮獲班級第一名獎勵者,獎學金3000 元。
2. 國小畢業成績榮獲班級第二名獎勵者,獎學金2000 元。
3. 國小畢業成績榮獲班級第三名獎勵者,獎學金1000 元。
4. 本校教職員工子女選擇本校國中部就讀者,加發獎學金3000 元。
(二) 高一新生入學獎學金
1.教育會考成績未含寫作測驗達35 分者,獎學金30000 元。
2.教育會考成績未含寫作測驗達32-34 分者,獎學金20000 元。
3.教育會考成績未含寫作測驗達29-31 分者,獎學金10000 元。
4.本校教職員工子女選擇本校高中部就讀,教育會考成績(不含寫作)未
達上述標準者,比照第3 款頒發,獎學金10000 元。
(三) 社區生獎學金
1.以第一志願序進入本校之高一社區新生(大灣高中、永仁高中、永康國
中、大橋國中、鹽行國中),會考成績優秀者達前六名者,每人發給獎學
金10000 元。
2.「高一新生入學獎學金」與「社區生獎學金」之領取資格,僅能擇優擇一
發給獎學金,其剩餘名額由符合資格者遞補,取前六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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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臺南市立大灣高中新生入學獎學金實施要點(公告)1120823修正.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