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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秀惠 - 一般公告 | 2020-05-13 | 點閱數: 412

一、依據教育部109年5月11日臺教資(六)字第1090067004號書函辦理。
二、永續會為表揚推動永續發展績效卓越單位,以鼓勵全民參與永續發展推動工作,落實永續發展在地化及生活化目標,實現國家永續發展願景,特辦理旨揭獎項。評選基準及配分比率摘要如下:
(一)實踐臺灣永續發展目標:40%。
(二)具備充足之支持性措施:35%。
(三)成果深具典範意義:25%。
三、有意願參與「109年國家永續發展獎─教育類」選拔表揚學校,請將報名資料燒錄光碟片1式2片於109年7月10日前寄送至本局學輔校安科韓青珊調用教師收,正面應載明「109年國家永續發展獎報名資料-○○○(學校全稱)」,俾利本局彙整寄送至教育部報名。
四、檢附109年國家永續發展獎簡要說明、「國家永續發展獎選拔表揚計畫」供參,相關訊息亦可參考永續會網站:https://nsdn.ep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