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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張淑珠 - 一般公告 | 2021-04-22 | 點閱數: 303

一、依據本局110年4月1日公告編號175337(諒達)辦理。

二、旨揭介聘期程均無修正,僅針對「學校合併或停辦之介聘」之辦理方式酌作修正。原訂於110年4月22日(星期四)統一辦理前述介聘作業,修正為分2階段辦理:

(一)第1階段:維持於110年4月22日(星期四)辦理,惟僅開列新設學校(鹽行國中、九份子國中小)教師缺額,供110學年度停辦學校因新設學校致學區重劃之學校教師介聘

(二)第2階段:本市110年度國中教師第一次市內介聘作業訂於110年5月10日(星期一)辦理,將併同辦理「學校合併或停辦之介聘」,並由110學年度停辦學校教師優先介聘。

三、檢附修正後之「本市110年度市立中等學校教師市內介聘分發期程表」(如附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