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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鄭貞慧 - 一般公告 | 2021-06-08 | 點閱數: 261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6月4日臺教師(三)字第1100076921號暨本局110年3月31日南市教專字第1100429097號函辦理。
二、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致各級學校停課,影響認證教師參與研習、公開觀、授課、申請及繳交認證資料之期程,為顧及認證教師之權益,爰擬延長「107學年度教學輔導教師」及「108學年度進階專業回饋人才培訓」之認證研習時數檢核期限一年,調整後各年度認證申請年限如附件。
三、原109學年度認證收件期程(原訂110年4月1日至6月30日)不另更動,倘認證教師不及於前述期程送件,得於110學年度第1學期辦理之增辦審查作業期程送交認證審查資料。
四、倘有認證審查相關疑問,請逕洽計畫承辦學校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曾勤樸專任助理:(02)7749-1228。另有關教師專業發展支持作業平臺操作相關疑義,請洽平臺維運團隊:(02)2311-3040轉8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