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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侯如憶 - 一般公告 | 2021-06-15 | 點閱數: 300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教署補助地方政府精進高級中等學校課程與教學要點-臺南市110學年度申請計畫辦理。
二、具備資格:
(一)臺南區公私立高中職現職教師,並擁有高中階段合格教師證者。
(二)未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33條及「教師法」第14條第1項之各款情事者。
(三)取得正式教師資格後,實際擔任高級中學之教學工作年資至110年7月31日止屆滿3年以上。
(四)熟悉課程及新課綱之基本理念與相關知能。
(五)具備課程及新課綱所需之專門素養。
(六)具備電腦文書處理、上網、軟體運用等能力。
(七)對研發各學習領域課程與教材教法深具興趣。
(八)對推動國民教育各項工作抱持熱情者。
三、課程督學及專任課程輔導員寒暑假須到團上班,休假、國旅補助及不休假獎金比照學校教師兼行政人員辦理,所需經費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地方政府精進高級中等學校課程與教學要點」專案計畫經費補助。
四、課程督學受商借期間所遺課務,其所屬學校於課務安排有特殊需求所聘任代理教師之薪資或代課教師鐘點費,每人至多新臺幣八十萬元,以二人為限。專任輔導員每人以減授16節為限,補助原校聘請代課教師之經費。
五、有意願者請於110年6月18日(星期五)下班前,填寫附件表格,核章紙本請寄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4樓新課綱專案辦公室收。詳情可致電(06)298-6202轉分機21蘇瑛慧課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