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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吳雅雯 - 一般公告 | 2021-07-06 | 點閱數: 414
說明:
一、依據中央疫情流行指揮中心110年6月23日新聞稿暨本區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免試入學超額比序「多元學習表現」採計原則辦理。
二、「社團參與」項目成績計算,分述如下:
(一)社團參與依上開採計原則第柒點第二款規定,學生參加學校於課程內或課後含假日及寒暑假實施之社團,每學期滿16小時節以上,並經教師評核通過者計3分,先予敘明。
(二)承上,停課時間從110年5月19日至7月12日止,考量因停課造成學期週數減少,爰此109學年度第2學期社團參與分數之採計以滿10小時(節),並經教師評核通過者計3分,以維學生權益。
三、「服務學習」項目成績計算,依上開採計原則第捌點第四款規定,採計國中在學階段(自七上開學日起,至九下開學前一日止,5個學期)服務時數,每小時以0.3分計(滿分15分,計50小時,平均每學期10小時)。惟因疫情擴散諸多服務學習機構已停止各項服務活動,將扣除20小時(110年5月19日起至111年2月10日止),爰此針對旨案入學年度之學生其服務學習時數將調整為每小時0.5分計(滿分15分,計30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