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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訪客 - 一般公告 | 2019-09-17 | 點閱數: 421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年9月5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80098960號函辦理。
二、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已於108年8月1日起,自國民
小學、國民中學及高級中等學校一年級開始實施,而為使
現場教師及家長先行瞭解「111年國中教育會考」評量方式
之規劃,相關資訊已由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公告至國中教育
會考網站(網址:http://cap.ntnu.edu.tw),請貴校協助
轉知所屬至該網站參閱。
三、本次公告內容包含111年國中教育會考表現描述(評分規準)
調整說明、評量目標與示例說明、參考試題本、參考答案
與樣卷示例等文件。
四、如對本次公告內容有相關疑問,請逕洽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承辦人:蔡先生(02)7714-8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