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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鄭貞慧 - 一般公告 | 2021-11-01 | 點閱數: 956

111年度「中等學校教師在職進修第二專長學分班」,請有需求教師,11/4前
Email資料至教學組。
教學組Email :dwhs110@dwhs.tn.edu.tw
資料:班別,姓名,電話,Email,手機

班別如下:
本土語文閩南語文專長
本土語文客家語文專長
本土語文原住民族語文專長(_______族語)
綜合活動領域
輔導專長
資訊科技
生活科技
其他需求科目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10月25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00135397號函辦理。
二、為因應新課綱實施,充實師資來源、落實教學正常化,教育部111年持續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在職進修學分班。請貴校就師資結構、學生學習需求及學校規模等因素,針對師資缺乏之領域或科目(含本土語文及特殊教育),薦送教師報名參加,俾利教育部規劃開班之參據。
三、教育部將依據各縣市所提需求,協調師資培育之大學於111年暑假或適宜時間開中等學校教師在職進修科技領域增能學分班及其他領域科目第二專長學分班。後續作業如下:
(一)每班以招收25名至50名學員為原則,倘進修人數達25人,將協調師培大學至當地開班,未達25人則併至其他縣市就近開班。
(二)確定開班學校後,依招生數及需求分配名額,後續由各開班學校依本次薦送順序通知教師檢送相關資料報名,並於該校網站公告最後確認參加教師名單。
四、有關教師進修科技領域增能學分班及其他領域科目第二專長學分班之薦送對象資格、薦送排序原則、參加教師服務義務等規定,請參閱111年度中等學校教師在職進修「科技領域增能學分班」需求及薦送表(如附件1)暨111年度「中等學校教師在職進修第二專長學分班」需求及薦送表之說明部分(如附件2)。
五、另,為充裕輔導教師、科技領域師資,請本市110學年度新設立及尚有輔導教師、科技領域師資需求之學校(如附件3、附件4),務必薦送教師參加輔導專長、科技領域相關科目第二專長學分班進修,以因應學校輔導人力及新課綱課程需求。
六、綜上,請各校提報符合資格且能配合上課之教師(含特殊教育類科教師)報名參加(每位教師限薦送1個科目,請勿重複薦送),於110年11月5日(星期五)下午5時至下列線上填報系統進行填報,並以「校」為單位進行填報,逾期未填報者,視同無教師進修需求;另請學校承辦人將【核章後之需求及薦送表】於110年11月5日(星期五)前寄至本局課程發展科廖宏儒先生收,收件時間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倘紙本寄送之表件與線上填報系統名單資料有出入,以線上填報系統名單為憑。
(一)教師進修科技領域增能學分班:編號14771。
(二)教師進修科技領域及其他領域科目第二專長學分班:編號14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