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事室 張淑珠 - 一般公告 | 2021-11-02 | 點閱數: 261

一、依據110年10月18日本市111年度市立國民中小學校長甄選小組會議決議辦理。

二、申請參加旨揭甄選之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

(一)現任本市公立國民中、小學編制內合格教師,或本局暨所屬機關編制內人員(含體育處、家庭教育中心、南瀛科學教育館)。

(二)符合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4條及第5條有關國民中、小學校長任用資格規定者。

三、倘貴校人員有意參加者,請詳閱簡章相關說明,並請貴校確實審查其資格是否符合上開規定,以維護參加人員權益。

四、旨案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一)網路報名:請於110年11月9日(星期二)下午5時30分前至本市國民中小學校長甄選專區(http://candidates.tn.edu.tw/)線上報名,惟確認報名與否,仍以完成現場報名暨初選(資績審查作業)為準。

(二)報名暨初選重要時程:

1.報名暨初選:110年11月11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中午12時,下午1時至4時止。

2.補件時間:110年11月11日(星期四)下午4時前,逾時不予受理。

(三)複選重要日期如下:

1.平時表現訪評時間:自110年11月29日(星期一)起。

2.筆試日期:111年1月8日(星期六)上午9時。

3.口試日期:111年1月9日(星期日)。

五、若有補充事項,將公告於本市國民中小學校長甄選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