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109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招生簡章規定,錄取生應於109年5月14日至109年5月15日每日上午9時起至下午9時止向甄選委員會登記就讀志願序;錄取生無論錄取單一校系或多個校系,均須於登記期間內完成網路就讀志願序登記,否則視同放棄錄取資格,不予分發。※本學年度「離島地區及原住民籍高級中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升學國(市)立師範及教育大學聯合保送甄試」錄取生及「原住民及離島地區醫事人員養成計畫公費生甄試」錄取生,應同時與「個人申請」錄取生於登記期間內完成網路就讀志願序登記,參加統一分發,否則視同放棄錄取資格,不予分發。※「個人申請」錄取生若同時經109學年度大學「繁星推薦」入學第八類學群錄取者,不得再參加網路就讀志願序登記,接受統一分發。※「個人申請」錄取生若同時經109學年度國立臺北藝術大學音樂學系及美術學系錄取並完成報到者,不得再參加網路就讀志願序登記,接受統一分發。
二、另,本會於109年4月27日起於本會網站上提供「網路登記就讀志願序系統操作影音教學檔」,轉知所屬學生上網觀看。
三、其餘相關重要時程請參閱109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招生簡章;各項最新資訊亦請隨時至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網站進行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