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項:
1. 考生日前於「第二階段審查資料上傳系統(測試系統)」中演練上傳(勾選)之審查資料僅供測試,不會列入正式資料,亦不會傳送予各通過篩選校系。請考生務必於正式系統內依申請校系規定之截止日前,完成審查資料上傳作業。
2. 於正式系統中,考生如有「校方建立幹部經歷紀錄」可於系統內「高中學習歷程資料庫-資料列表」選擇「多元表現」項目並點選「檢視」進入查看。若考生審查資料繳交方式設定為「勾選高中學習歷程資料庫」且該校系有要求「多元表現」項目時,考生完成繳交且確認後,甄選會逕於該校系繳交截止日後,將考生審查資料(含校方建立幹部經歷紀錄)轉送各大學。
3. 考生於上傳期間如發現高中學習歷程資料庫提供之第五學期修課紀錄、第五至第六學期課程學習成果及多元表現等檔案資料有誤,應儘速向就讀學校反映外,仍應於申請校系所訂繳交截止日前完成審查資料上傳及確認作業,以避免延誤自身第二階段甄試權益。
※第一至第四學期修課紀錄、課程學習成果及多元表現資料已於測試系統期間提供考生核對,依簡章規定日後不得再提出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