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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黃雅玲 - 獎助學金 | 2022-10-06 | 點閱數: 167

一、宗旨:為補助國中小清寒學生,已協助其順利就學,激勵認真求學、奮發向上的好學精神,訂定此辦法。

二、對象及限制:

1.國中學生,本校2名。

2.110學年成績平均80分以上。

3.鄉鎮區公所清寒證明、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4.近因發生重大變故,致經濟困難,提出相關證明者。

三、獎助金額:5000元。

四、申請時間:校內申請至10/28止

五、繳交證明文件:

1.申請表

2.戶口名簿影本

3.110學年成績單

4.500字自傳

5.教師推薦函

6.特殊情況證明文件

六、審核及撥款:經本寺審核通過後,由學校通知學生,於111/11/27上午11:30頒獎。

七、本案獎學金無電子檔,須申請者請洽教務處索取紙本詳細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