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市112年度推行小康計畫仁愛獎助學金實施計畫」辦理。
二、申請資格:
(一)設籍本市6個月以上(111年9月1日前設籍桃園市,由學校審核認定之)各區公所列冊登記低收入戶之子女就讀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不含研究所)、高中職及就讀本市各國中小學生(低收入戶證明有效期限須超過112年3月31日)。
(二)111學年第1學期在校期間無記小過(含)以上紀錄者(銷過及功過相抵者均不符合申請資格)。
(三)未具有公費生資格。
三、申請方式:
(一)申請人:填具申請表並備妥相關文件交予就讀學校初審。
(二)學校:至桃園市小康計畫仁愛獎助學金申請平臺(https://nl.pjhs.tyc.edu.tw/SC/)登入填報(建議使用Chrome瀏覽器)。
四、資料寄送:
(一)本市市立高國中小:至獎助學金申請平臺列印「申請暨印領清冊」(申請表及證明文件請自行留校備查);非本市市立學校:至獎助學金申請平臺列印「申請清冊」並檢附相關資料。
(二)於本(112)年3月17日(以郵戳為憑)前將資料寄(送)至本市大崗國中總務處(33377桃園市龜山區文化二路168號,請於信封上註明:小康仁愛獎助學金),逾期送件、逾期缺件及核章不全者以棄權論。
五、學校如包含不同教育階段,請依高中、國中、國小階段分別造冊。
六、若貴校設有進修部,請逕行轉達並依規定申請,本局不另函發。
七、本案如有疑問請逕洽本市大崗國中出納組陳組長與協行教師吳老師或鄭老師電話:03-3280888分機513、514、316。
八、旨揭計畫及相關表件已公告於桃園市小康計畫仁愛獎助學金申請平臺網站(https://nl.pjhs.tyc.edu.tw/SC/)提供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