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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黃雅玲 - 獎助學金 | 2023-09-05 | 點閱數: 111

一、依據財團法人育合春教育基金112年8月28日〈112〉育合春字005號函辦理。

 二、獎助對象及辦法:

 (一)國小4年級到6年級及國中生。

 (二)鼓勵學生書寫家鄉生活,例如: 個人生活經驗分享,生活風俗、人物介紹,土地生態觀察。

 (三)活動範圍:七股、北門、將軍、大內、山上、左鎮、東山、後壁、楠西、龍崎、南化、白河、西港、六甲。

 (四)學生自定主題,書寫於400或500字稿紙。

 三、申請期間:112年9月1日至112年10月15日。

 四、獎助金額:每件獲選作品由基金會頒發獎金新臺幣2千元。

 五、申請方式:申請書件請寄送至臺南市東區仁東街25號2樓-2。

 六、其餘資訊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