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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吳雅雯 - 獎助學金 | 2020-11-30 | 點閱數: 397
說明:
一、依據社會救助法第15-1條規定辦理。
二、旨揭方案為促進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家庭子女學習健康財務概念,培養定期儲蓄習慣,累積資產以用於就學或就業之用途。
三、參加條件為本市列冊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之家戶十六歲以上至二十五歲以下青年,經本局及本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社工員推薦或民眾自行申請。
四、參與對象於指定金融機構(臺灣銀行)開設新儲蓄帳戶,以三年為期,每月固定儲蓄新台幣五百元、一千元或一千五百元,計畫期間不得變更每月繳存金額,並於年度中配合參加本局辦理脫貧計畫之課程學習講座及從事服務學習體驗時數,每年度核算累計金額,由本局相對提撥款項於儲蓄帳戶,第一年相對提撥百分之五十,第二年相對提撥百分之一百,第三年相對提撥百分之一百五十,以提升弱勢家庭儲蓄能量。
五、受理報名期限自即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
有意申請者請洽台南市社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