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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吳雅雯 - 獎助學金 | 2019-09-26 | 點閱數: 496

申請資格 
(一)自申請日前已連續二年繳交會費之會員或會員子女,且就讀大專校院、高中職,具有國內公私立或已立案學籍之學生。 
(二)中華民國腦性麻痺協會團體會員(限各地區腦性麻痺協會),並為該團體之會員或會員子女,且就讀大專校院、高中職,具有國內公私立或已立
案學籍之學生。 
三、獎助條件 
(一)高中職組:含應屆畢業生,其前一學年課業成績總平均 70 分以上,操行成績平均 70 分以上(或相對等級),且無小過以上處分者。 
(二)大專校院組:含應屆畢業生,其前一學年課業成績總平均 70 分以上,操行成績平均 70 分以上(或相對等級),且無小過以上處分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