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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吳雅雯 - 獎助學金 | 2022-03-21 | 點閱數: 232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下稱該局)111年3月15日桃教高字第1110020865號函辦理。
二、旨案相關訊息如下:
(一)申請對象:全國高中職學生及全國五年制專科學校前三年,但不含延長修業年限,且設籍桃園市之學生。(詳細申請資格如旨揭實施要點,請至該局https://reurl.cc/8WZEK4下載)。
(二)申請文件:由學校推薦優良表現之學生,填具申請表及個人資料保護法同意書。
(三)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11年4月25日下午4時前寄(送)達(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四)本案如有疑問,請洽桃園市立觀音高級中等學校承辦人:教務處陳主任03-4981464#210或註冊組長汪組長03-4981464#212。
三、旨揭實施要點、申請表、申請總表及同意書,請至該局網站(https://reurl.cc/8WZEK4)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