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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黃雅玲 - 獎助學金 | 2022-08-24 | 點閱數: 194

一、依據雲林縣政府111年8月19日府教學二字第1112438410號函辦理。

 

二、申請期間:111年9月15日至111年10月14日。

 

三、申請對象:

 (一)凡設籍雲林縣6個月以上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家境清寒。

 (二)學業成績平均在80分以上及體育成績70分以上(無體育成績者不在此限)。

 (三)未享有其他公設獎學金及非各級學校夜間部、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在職專班、空中大學等學生。

 

四、申請方式:

 (一)「申請名冊」請電子檔寄送sakura125@go.edu.tw信箱,主旨請註明:「(學校名稱)111-1雲林縣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電子檔檔名:「(學校名稱)獎學金申請名冊」。

 (二)「申請表」(請用新表,勿用舊表)、「學期成績證明」、「清寒證明」(以鄉鎮市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或家境確有困難經導師證明者,免附村里長之清寒證明)初審彙整後,免備文逕寄(送)雲林縣久安國小石櫻怡老師收(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久安南路120號,信封上請註明「111-1雲林縣中等以上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

 

五、獎學金相關訊息,請詳閱附件,申請表件可逕自雲林縣教育網/行政資訊公告/獎助學金布告欄下載(https://education.ylc.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