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9月2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10115500號函辦理。
二、獎助對象:
(一)國內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國小國中、高中(職)在學學生(不含五専生及夜校生)。
(二)家境清寒具有中低收入户或其他清寒證明。
(三)國小、國中、高中職前一學年度全學年(含上、下學期)學業成績國小在90分以上,國中及高中(職)在85分以上者。
三、申請期間:至111年10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
四、獎助金額及錄取名額:
(一)高中(職)學生:經評比通過後,每位發放新臺幣壹萬元整,15名。
(二)國中學生:經評比通遇後,每位發放新臺幣陸仟元整,15名。
(三)國小學生:經評比通過後,每位發放新台幣伍仟元整,15名。
五、申請方式:
(一)一律由學校申請,不接受個人申請。
(二)請學校備妥下列申請(證明)文件,並請依下列順序裝訂後,掛號郵寄基金會受理,以郵戳為憑。
1.申請表。
2.師長推薦書(請載明學生家境、孝親及就學狀況)
3.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或在學證明正本,貼於證件黏貼表
4.前一年度全學年(含上下學期)成績單正本或蓋學校章戳之成績單影本。
5.中低收入戶證明或相關清寒證明影本。
6.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告知暨同意書。
7.學生名冊.匯款資料表
(三)收件地址:台北市松江路127號3樓-財團法人邱創煥文教基金會。
六、旨揭獎學金連絡方式:0917832891 ,承辦人張伊娟
七、其餘資訊詳如附件。
八、有申請需求請洽教務處註冊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