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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黃雅玲 - 中三升學 | 2024-02-26 | 點閱數: 791

一、依據本校113年1月8日雙語實驗教育委員會決議與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1月19日臺教授國字第1130003908號函核定本校適用113學年度入學新生之雙語實驗班計畫辦理。

二、113學年度本校雙語實驗班招生對象與管道說明:

(一)招生對象:本校113學年度入學高一新生,當年度國中教育會考英文科成績須達A+(含)上,參採學生參與實驗班之意願並經家長同意,招收人數35人。

(二)甄選方式:分「管道一」、「管道二」兩種方式。符合「管道一」資格之學生數未達35人時,直接錄取;若符合「管道一」資格之人數超過招生名額或經「管道一」錄取後仍有名額,則依「管道二」比序項目依序錄取,「管道二」招收名額為35人扣除「管道一」錄取人數後之數額,說明如下:

1、「管道一」-各類英語檢測達教育部建議參考之歐洲語言學習、教學、評量共同參考架構(Common European Framework of Reference for Languages: Learning, Teaching, Assessment,簡稱CEFR)能力指標B2(含)

以上之學生,須檢附聽、說、讀、寫成績。

2、「管道二」-超額比序項目順序,皆以應屆畢業生當年度國中教育會考成績為準。

(1)國中教育會考英語成績(依序A++、A+)

(2)國中教育會考英語聽力答對題數

(3)國中教育會考英語閱讀答對題數

(4)弱勢身分(依序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5)英語能力檢測證照,須檢附聽、說、讀、寫成績

(6)國中教育會考總積分(以臺南區免試入學比序項目積分對照)

(7)競賽表現(依序①國際性競賽、②全國性競賽,限為教育主管機關主辦或薦派項目之個人賽項目)

(8)國中教育會考單科積點(依序數學、自然、國文、社會、寫作測驗)

3、競賽表現以國中就學階段取得為準;英檢(聽、說、讀、寫)成績或認證須以國中就學階段取得,並通過等同於CEFR之等級為採認依據,不限制於同一套測驗。

三、旨揭招生管道之重要日程、相關規定及最新消息,請考生屆時務必詳閱本校113學年度雙語實驗班招生簡章或至本校首頁「新生專區」查詢。

四、如有詢問,請洽圖書館讀者服務組林良蕙老師(06)213-1928分機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