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113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標準作業手冊辦理及國立臺南大學附屬啟聰學校民國113年7月8日南大附聰教字第1130200150號函辦理。
二、適性輔導安置學生報到時段如下:
(一)113年6月12日至6月17日:安置國立特殊教育學校、安置高級中等學校集中式特殊教育班。
(二)113年7月10日至7月11日中午12點前:安置高級中等學校。
三、學生報到後若再擇他管道入學,應注意需填妥放棄報到聲明書,並將紙本文件於113年7月15日中午12點前送達安置學校。
四、安置學校應於特教通報網系統開放期間完成修正學生報到狀態,完成放棄報到作業。
五、檢陳各簡章「已報到學生放棄報到聲明書」各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