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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鄭貞慧 - 教師研習 | 2024-01-31 | 點閱數: 57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1月23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30007926號函辦理。

二、旨揭工作坊,其資訊摘述如下(如附件1、2)

(一)國民中學未具藝術領域專長授課教師」增能工作坊:分東區(混成)及南區方式辦理,日程及地點如下:

1、東區(混成):於113年3月5日(星期二)至3月7日(星期四)辦理,研習地點為花蓮縣吉安鄉化仁國民中學(花蓮縣吉安鄉東海十街3號)。

2、南區:於113年3月26日(星期二)至3月28日(星期四)辦理,研習地點為高雄市鼓山區明華國民中學(高雄市鼓山區明誠三路582號)。

(三)錄取優先順序:

「國民中學未具藝術領域專長授課教師」增能工作坊:

(1)未具備任一類藝術專長(視覺藝術、音樂或表演藝術)之教師,且於112學年度教授國民中學藝術領域課程。

(2)僅具有單一類藝術專長(視覺藝術、音樂或表演藝術)之教師,且於112學年度教授國民中學藝術領域課程。

(3)對藝術領域課程教學有興趣之教師。

(四)報名方式:請各校薦派未具藝術領域授課教師(意者請洽教學組),並於各區報名期限前,確認薦派教師填寫Google表單報名,另請核予參與教師公(差)假登記;

各場次報名期限如下:

「國民中學未具藝術領域專長授課教師」增能工作坊:

(1)東區:113年2月5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https://forms.gle/XmeZruhgkXUhpMQbA)。

(2)南區:113年3月1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https://forms.gle/z1HJgRojK43tgdrC6)。

三、完整接受研習且通過考核者,將由國立臺灣藝術大學發給參與工作坊教師研習證明書1紙。

四、其餘未盡事宜,請逕洽國立臺灣藝術大學藝術與人文教學研究所石小姐02-8275-1414#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