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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 李靜璦 - 教師研習 | 2021-09-23 | 點閱數: 269

說明:
一、 依據本局110915日南市教安()字第1101126232A號諒達。

二、為符合環境教育法第18條規定並確保本市所屬學校均取得有效認證以利推動環境教育,爰請各校確認每校至少1人取得有效環教人員認證證書。

三、倘貴校尚無人員取得認證,請務必派員參加旨案研習,並請學校核予出席人員公差假登記出席。

(一)   研習時間及地點:110102729日上午8時至下午530分,新南國小2樓視聽教室(臺南市安平區怡平路6)及台江漁樂園(臺南市安南區四草大道80180號)。

(二) 報名方式:名額50人,請於110924日前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站報名(課程代碼:3188938)
四、 注意事項:
    (一)  全程參與研習者由本局核發24小時研習時數認定,另請自行備妥相關文件(至綠色學校伙伴網站/環教認證專區下載),送教育部申請及取得還教認證證書。

         (二)因環教認證為5年有效期限,請轉知學校相關人員,於認證失效前參加認證展延研習30小時,以展延其效期。本局本(110)年度辦理認證展延研習資訊請參閱公告編號:184278
五、檢附旨揭研習計畫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