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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 李靜璦 - 教師研習 | 2022-08-05 | 點閱數: 141

說明:

一、 依據屏東縣政府111年7月29日屏府教國字第11150767000號函辦理。

二、 依據「環境教育法」第18條規定,各校應指定人員推廣環境教育。請學校調查校內環教認證取得情形,並請協助轉知未取得認證之指定人員研習資訊。

三、 本案研習相關訊息如下:

(一)研習時間:111年8月18日(星期四)、8月19日(星期五)及8月22日(星期一),共3天。

(二)研習地點:屏東縣長興國小視聽教室(屏東縣長治鄉潭頭路50號)。

(三)研習對象: 

1、屏東縣國中小未有環境教育認證人員之學校務必派員參加。

2、屏東縣國中小學校,未有環境教育認證人員之校長(含儲備校長)。

3、屏東縣國中小教師及教職員工、本府環保局及農業處對環境教育有興趣同仁自由參加。

4、外縣市國中小學校,未有環境教育認證人員之學校可派員參加。

(四)報名方式及認證:

1、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11年8月16日(星期二)止,名額160名(屏東縣所屬學校人員優先錄取),額滿為止。

2、報名方式:本案採線上報名,參加教師請至教師在職進修網http://inservice.edu.tw,報名研習。

四、 檢附旨案計畫1份,本案聯繫窗口:塔樓國小鄭主任08-775662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