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情請參閱附件,(7/20前務必將申請序號及相關佐證資料交至學校體
育組) 體育組長洪碧蓮,06-2714223 分機58
1.依據「臺南市體育獎助金發給辦法」相關規定辦理
2.本市111年體育獎助金申請日期自111年7月1日至111年7月31日止,請符合資格者,
務必於規定期間內至臺南市體育處網站「體育獎助金」(http://www.sports.tn.edu.tw
/html/grant_infolist)線上填報後,檢送相關文件及佐證資料於7月20日前交至學校體育組
,逾期未申請者視為放棄,不再受理申請。
3.申請人為本市各級學校學生及教練者,統一所屬學校彙整後送件申請(應屆畢業生可
由原校申請);其餘由本市體育總會各單項委員會、體育團體或個人送件申請。
4.各競賽種類申請次數之限制,國際競賽得擇1次最優成績申請;全國及本市競賽共得最
優3次成績申請,但同時申請國際及全國競賽獎助金者,全國競賽僅得擇最優2次成績申
請,且同次比賽中以最佳成績申請1次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