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導
劉曉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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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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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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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
一、依據 104 年 6 月 3 日本府政風處 104 年 6 月 3 日南市政預字第 1040545598 號函辦理。
二、惠請貴校參酌運用「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暨所屬機關學校端午佳節廉政宣導小叮嚀」(附件一),利用學校網頁、電子看板、跑馬燈、電子郵件等多元管道,積極向同仁及民眾宣導「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並落實辦理公務員廉政倫理事件登錄作業,落實本府開放透明之政策。
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e 等公務園學習網」與「地方行政研習 e 學中心」、國家文官學院「文官 e 學苑」、臺北市政府「臺北 e 大」及高雄市政府「港都 e 學苑」等 5 個數位學習平台,均已建置公務倫理相關課程,請鼓勵教師同仁踴躍上網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