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下營區賀建國民小學教師命題審題辦法
一、本校一學期舉行第一次評量、第二次評量兩次,為期各兩天。評量首日考科為國語科、自然科;評量次日考科為數學科、社會科;英語科評量於評量週英語課實施。
二、紙筆評量科目為國語科、數學科、自然科、社會科、英語科等五科。
三、命題教師依該學年度行事曆於試題審查日當天提交紙本試卷進行審題。
四、各科評量試卷採 B4 尺寸、雙面列印,字型大小由命題教師決定。
五、一至三年級各科(英語科除外)評量試題文字採文鼎標楷注音字型,四至六年級各科(英語科除外)評量試題文字採標楷體字型。
六、各評量試卷審題小組名單具體實施辦法如下:
1.由低、中、高各年段選出一位任教國語科教師組成國語科審題小組。
2.由低、中、高各年段選出一位任教數學科教師組成數學科審題小組。
3.自然科、社會科、英語科則依教師專長組成審題小組。人力不足時,若干教師將協助審題。
4.分科互審後,請命題教師將試題分析雙向細目表及試卷提交至教務組進入行政審題階段。行政審題人員為教務組長、教導主任、校長。
七、審題注意事項依試題分析雙向細目表所臚列進行審題。
八、評量前,由班級導師於黑板上標示該科考試起訖時間,該堂課任課教師於考前五分鐘至教務組領取評量試卷至班級發放。
九、各科命題教師於評量日後,再將評量試卷連同答案卷放置雲端,檔案格式 word 與 PDF 兩種方式均需上傳;評量日前一律不上傳,避免考題外洩。
十、本辦法經課發會會議通過,經校長核准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