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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21-08-26 | 點閱數: 245
一、依本局 110 年度第 1 次廉政會報及安全維護會報主席裁(指)示事項辦理。 二、為避免本局暨所屬各級學校參與處理校園性別事件人員,因洩漏當事人或檢舉人身分而遭追究刑事、行政責任,加強宣導相關保密規範及違失態樣,機先預防洩密情事發生,爰製作旨揭宣導資料 1 份,請協助週知同仁。
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21-08-26 | 點閱數: 249
一、依據本局 110 年度第 1 次廉政會報主席裁(指)示事項辦理。 二、為避免本局暨所屬機關學校之公職人員(如公立學校校長、會計及採購業務主管人員)因不諳「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之規定,誤觸法網而遭鉅額罰鍰,爰彙整違法態樣製作旨揭宣導資料,請協助轉知貴機關、學校公職人員參用。
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21-08-25 | 點閱數: 361
主旨:函轉銓敘部民國 110 年 8 月 18 日部法一字第 11053781671 號令,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10 年 8 月 18 日部法一字第 11053781672 號函辦理,並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一份。 二、公務員服務法(以下簡稱服務法)第 13 條第 1 項規定:「公務員不得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第 14 條第 1 項規定:「公務員除法令所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 三、公營事業機構得指派所屬公務員與其他公民營事業、團體或個人合作從事商業活動,並將相關收益分潤予所屬公務員;行政機關(構)與其他公民營事業、團體或個人合作,得指派所屬公務員從事非營利性公益活動,並接受指定...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21-08-09 | 點閱數: 222
主旨:「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部分條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 110 年 7 月 28 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 1100088502B 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0 年 7 月 28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100088502E 號函辦理。 二、檢附原函影本、發布令影本、修正法規條文、修正對照表各 1 份。    
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8-07-04 | 點閱數: 237
檢送修正「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暨幼兒園辦理教師介聘甄選分發實施要點」第二十二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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