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明書申請補發作業要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 102 年 10 月 21 日以臺教師(二)字第 1020142796B 號令訂定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附件)1 份,請 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