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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3-11-27 | 點閱數: 218

關直轄市長、直轄市議會議員及村(里)長等,是否為「公務人員因公傷殘死亡慰問金發給辦法」第 10 條第 1 項第 2 款所定「民選公職人員」之比照適用對象,請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辦理,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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