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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5-04-13 | 點閱數: 213

臺南市政府 書函

地址: 70801 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 2 段 6 號
承辦人:吳怡瑾
電話: 06-2991111#8645
傳真: 06-2982507
電子信箱:ichin@mail.tainan.gov.tw

受文者:臺南市鹽水區頭港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4 年 4 月 9 日
發文字號:府人考字第 1040352739 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0352739A00_ATTCH1.pdf 、 0352739A00_ATTCH2.doc 、 0352739A00_ATTCH3.doc)


主旨:行政院修正「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第五點附表「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業別及細
項分類表」,並自 104 年 7 月 1 日生效,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 104 年 4 月 9 日院授人培字第 1040030191 號函辦理。
二、檢附行政院原函及其附件影本各 1 份。

正本:臺南市政府所屬各級機關學校、臺南市政府各處(臺南市政府人事處除外)
副本:臺南市政府人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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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glish transl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