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 70801 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 2 段 6 號
承辦人:李紹
電話: 06-2991111#8896
電子信箱:ioduncan21@mail.tainan.gov.tw
受文者:臺南市鹽水區頭港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4 年 4 月 14 日
發文字號:南市教政字第 1040318027 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有關本局暨所屬機關、學校接獲地檢署或調查站函文提供資料、相關卷證,應先行陳報本局核准後提供;另若遇有檢調單位至機關(學校)搜索時,惠請立即以電話通知本局政風室,俾保障相關人員權益,請 查照。
正本:臺南市政府所屬各級學校、臺南市南瀛科學教育館、臺南市體育處、臺南市家庭教育中心、本局課程發展科、本局學輔校安科、本局特幼教育科、本局永續校園科、本局社會教育科、本局秘書室、本局人事室、本局會計室
副本:本局政風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