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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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臺南市鹽水區坔頭港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4 年 6 月 24 日
發文字號:南市教人(二)字第 1040605572 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原函影本 1 份(0605572A00_ATTCH1.pdf)
主旨:關於 103 年學年制「國民旅遊卡」補助費請領之檢核系統「核發作業」及「例外處理」作業,請依聯邦商業銀行信用卡暨支付金融處函文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聯邦商業銀行信用卡暨支付金融處 104 年 6 月 17 日(104)聯信卡字第 0082 號函辦理。
二、檢附聯邦商業銀行信用卡暨支付金融處原函及其附件影本各 1 份。
正本:臺南市政府所屬各級學校
副本:本局人事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