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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5-07-02 | 點閱數: 231

臺南市政府 書函

地址: 70801 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 2 段 6 號
承辦人:吳怡瑾
電話: 06-2991111#8645
傳真: 06-2982507
電子信箱:ichin@mail.tainan.gov.tw

受文者:臺南市鹽水區?頭港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4 年 7 月 1 日
發文字號:府人考字第 1040637360 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二(0637360A00_ATTCH1.pdf 、 0637360A00_ATTCH2.pdf 、 0637360A00_ATTC
H3.pdf)

主旨:「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部分條文,業經行政院於 104 年 6 月 29 日修正發布,檢送發布令影本、修正條文、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 1 份,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 104 年 6 月 29 日院授人培字第 10400382473 號函辦理。
二、檢附行政院原函及其附件影本各 1 份。

正本:臺南市政府各處(臺南市政府人事處除外)、臺南市政府所屬各級機關學校
副本:臺南市政府人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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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glish transl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