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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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屠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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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信箱:doreentu@tn.edu.tw
受文者:臺南市鹽水區?頭港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12月21日
發文字號:南市教人(二)字第1041253137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1253137A00_ATTCH1.pdf、1253137A00_ATTCH2.pdf)
主旨:函轉教育部有關教師涉校園性別事件請事假接受調查期間是否扣薪疑義說明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4年12月16日臺教學(三)字第1040133041號函。
二、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正本:臺南市政府所屬各級學校(臺南市私立昭明國民中學除外)
副本:本局人事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