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賡續提供市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員工心理諮商服務,市府業與在地 9 所心理諮商機構(含心理諮商所、心理治療所)簽訂 113 年 12 月 1 日至 115 年 12 月 31 日合約,諮商鐘點費每小時新臺幣 1,600 元(含稅),由心理諮商機構按季申請撥款。
二、檢附「臺南市政府特約員工心理諮商機構一覽表」1 份。
三、相關檔案業已刊登於市府人事處官方網站員工協助方案專區,請多加宣導運用。